压力容器:一般泛指在工业生产中用于完成反应、传质、传热、分离和储存等生产工艺过程,并能承受压力载荷(内力、外力)的密闭容器。
它是在石油化学工业、能源工业、科研和军工等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都起着重要作用的设备。
内部或外部承受气体或液体压力,并对安全性有较高要求的密封容器
各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第十四条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,方可从事相关工作”;
第八十六条“特种设备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未配备或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、作业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的,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,并处相应罚款”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。
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,规范相关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,保障其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,切实提高人员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
压力容器操作 R1,每4年复审一次。
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,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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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需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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颁发证书:
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(全国通用),网上可查询。